人才需求
一、专业类别

1、国内重点大学的材料、应用数学、仿真模拟、智能制造、化工、环保、冶金、热能、机械、大数据、计算机软件等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;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(境)外院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。

2、从事钒钛、钢铁冶金、型材板材的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技术、新产品开发等领域的研究,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,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的成熟专业技术人员。

3、国家“百千万工程”入选者、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国家政府津贴获得者、省级专家和学术技术带头人等国家级、省级高层次杰出人才;主持国家级、省部级重要工程技术科研项目的教授、高级工程师;国家级、省部级科技进步奖、发明奖和中国青年科技奖的主要获奖人;博士后出站人员和海外高层次人才,以及其他达到上述技术(技能)水平,能够为企业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高层次杰出人才。


二、薪酬待遇

1、高层次杰出人才、成熟人才及引进紧缺的其他人才,可实行协议工资。

2、在研发和实验(操作)岗位实施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。具有博士学位且来院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,可申报研究员任职资格;具有硕士学位且来院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,可申报副研究员任职资格。引进的成熟人才,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,按照协议进行相应的技术职务聘任。根据院发展规划纲要的要求,可对需要破格进行任职资格定级的相关人员进行破格聘任。

3、科技奖励按企业现有规定执行。

4、科技奖励(知识产权奖、研究过程突破奖和重大项目配套奖等)按院现有规定执行。

5、鼓励工程技术人员报考与工作紧密相关的各类专业的研究生,攻读工程硕士、博士学位,相关培训费按企业学历教育有关规定执行。

三、智力引进

1、根据重大研究项目和任务,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作为相关研究项目的客座研究人员,享受一定的津贴。

2、在成都基地、攀枝花基地等多基地采用合作研究方式,引进智力、培养人才。